2.舉報者資訊保密:許多企業即便提出高額獎金,都未能有效增加舉報件數,主要原因出自舉報者擔心身份曝露,因此如何做好保密使人能安心舉發,對於成功的檢舉制度而言是一大重點。
新聞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內控升級-企業防弊大作戰-3面向切入-215008624--finance.html
前述公司中,有40%以上公司管理階層曾私下針對公司可能舞弊情事,與筆者所屬舞弊調查團隊討論,表示確有事實存在,但機制明顯失靈。因此,建立「有效」的吹哨者機制,對企業來說刻不容緩。
從舞弊偵防的角度,再完善的控制都有弱點,只要有心人最終都能突破,因此控管設立固然必要,企業更應隨時調整並設立偵測機制,以期即時發現異常。
聯合國反貪腐公約為了有效防止私部門間不法貪腐行為,明文規範各締約國應針對私部門間的不法貪腐行為擬定相關法令,包含民事、刑事及行政處罰,台灣雖不是聯合國成員,但也於今年5月通過「聯合國反貪腐公約施行法」,將聯合國反貪腐公約內國法化,承諾在3年內應將法規環境陸續建置完備。
為有效防制企業間相互賄賂行為,訂定行賄者的相關罰則,在降低企業貪腐上應能發揮一定的功效。
1.舉報管道暢通:公司應提供內外部人員各種舉報管道,包含電子郵件、網站、電話、傳真等,管道愈多元,愈能擴展舉報來源。
工商時報【曾?】
企業內部發現賄賂舞弊,雇主最具威嚇效果的防制手段是訴諸刑罰,畢竟一般人畏懼刑罰甚於民事賠償。然而,目前我國相關法規針對賄賂行為僅有貸款規範公務員的行賄罪與收賄罪,私人企業內部賄賂行為尚無刑事制裁。
有效的吹哨者機制應至少做到:
原因2.傳統內部稽核員面臨挑戰:許多內部稽核人員表示,傳統抽查方式無法因應現在龐大企業資料量及舞弊者刻意歸避,亟需因應企業環境提升查核能力。
舞弊偵防面:
(本文作者為勤業眾信風險管理諮詢公司舞弊偵防暨鑑識中心總監)
公司治理面:
在台塑案例,房屋貸款收賄員工可能會以背信罪移送法辦,但現行法下尚無針對廠商行賄的相關刑事制裁。真正誘人於罪的始作俑者,在現行法規下恐難以治罪。
內控升級-企業防弊大作戰 3面向切入 信用貸款
3.案件確認與過濾:一旦暱名舉發被有心人士利用,個人信貸可能成為黑函散布工具,因此針對各項舉報案件的確認與過濾機制,是檢舉機制是否成功的關鍵。
目前雖有「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要求建立相關檢舉機制,但據近年永續團隊在協助客戶檢視機制有效性的過程中,發現50%以上員工不清楚公司舉報管道、80%以上公司檢舉機制建立至今未收到舉報案件。
發生弊案的多家公司皆為上市櫃公司,不乏大型集團,其內部控制的強度都在一定水準,但仍舊無法阻擋弊案發生,主要原因有2個:
原因1.企業內控制度未定期更新:個人資料保護、營業秘密保護、食品安全等議題,加速相關主管機關的法規變化,加上各項新興科技運用,造成企業內部流程劇烈改變,一旦改變,新的漏洞可能產生,然多數企業在面臨變化時,未能即時檢視並調整相關控管,給有心人可趁之機。
若僅透過制度設計、教育訓練等,不見得能全然避免道德上的問題。此時,治理層就需要在事發時,有一可獲知訊息之管道早期管理。據舞弊防治與調查協會(ACFE)發布2014年全球舞弊統計報告,42.2%的舞弊事件是經由檢舉發現。
法規環境面:房屋貸款
偵測機制除針對流程控管進行設置,也可在不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規下,針對員工行為模式與交往關係進行了解。如發現員工有龐大債務、不滿工作、與供應商或客戶來往密切、等情況,都有可能是舞弊前兆,企業若能即時發現並介入瞭解,可有效遏止舞弊情事。
從風險管理的角度,企業也應做好最壞的準備,思考一旦不幸事件爆發,應如何擬定訴訟策略、回應媒體、重建客戶與股東信心等,使企業安然渡過危機,永續經營。
內容來自YAHOO新聞
就現行法,依個案中賄賂舞弊的具體情況,受賄者可能會以刑法的背信或詐欺等罪嫌起訴,然仍存在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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